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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质罚字[2007]第26号

时间:2007-8-24 14:43:48 作者: 编辑: 来源: 阅读:

 

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

建质罚字[2007]第26


被处罚人:袁忠礼

工作单位:深圳市竣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

袁忠礼:

  200691日晚23时左右,由你担任项目总监的广东省佛山市金沙湾会所(售楼部)工程发生一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,造成3人死亡、3人受伤。

  事故发生后,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,通过现场勘察、调查取证,查明了事故的原因,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。2006112日,佛山市人民政府在《关于南海区大沥镇黄岐“9.1”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处理问题的复函》(佛府办函[2006]435号)中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。你作为项目总监,未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监理职责,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我部于200779日向你发出了《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(建质罚听告字[2007]26号),并于717日收到你的送达回证,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。

  依据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。请你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》通过广东省建设厅到建设部办理停止执业手续。

 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 

 

 
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
二○○七年八月二十日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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